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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山师范学院召开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专题学习会

李想2015年1月5日5分钟554 次阅读

  韩山师院学院党委召开全体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实施意见》出台必要性和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畅谈学习体会。党委书记王晶作了主题发言,并就学院如何学习贯彻好《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

  大家认为,《实施意见》强调坚持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正确处理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认真贯彻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完善了高校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20多年来,为高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促进高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王书记指出,学习贯彻好《实施意见》,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领导什么、怎么领导”和“校长负责什么、如何负责”;对高校党委会设置和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议事规则作出规定,并对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程序等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还从完善协调运行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王书记强调,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把握三个基本要求:一是必须明确党委在学校处于领导核心地位,统一领导学校的工作。二是要正确处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党委总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王书记还就韩师学习贯彻《实施意见》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在全院广大教职员工特别是中层领导中深入开展学习活动,让广大干部准确把握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基本要求、基本程序、基本方法,增强贯彻执行这一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正在修订的《韩山师范学院章程》要全面、准确地体现《实施意见》的精神,将相关规定纳入章程之中;三是根据《实施意见》的新精神,修订《中共韩山师范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韩山师范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四是有关职能部门要对照《实施意见》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梳理,对不符合规定的,抓紧修订相关规章制度。

  党委副书记林光英也在会上强调,领导干部要按照王书记的要求,带头学习,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内涵;要完善学院规章制度和加强督查督办工作,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

  与会人员畅谈了对《实施意见》的学习体会,并表示将结合各自工作岗位认真做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