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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试点工作现场会在店口镇完美落幕

张海娟2015年1月6日5分钟144 次阅读

  浙江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试点工作现场会在店口镇完美落幕

  12月30日至31日,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试点工作现场会在诸暨市店口镇召开。教育部语用司副司长彭兴颀,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出席会议并讲话。11个设区市及义乌市的语委领导、语委办负责人,所辖各试点县语委领导、语委办负责人参加会议。绍兴市语委、诸暨市语委和店口镇、天台县石梁镇在会上专门作了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试点工作介绍。会议还邀请北京市语委办专家贺宏志作了《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道乡镇创建工作的必要性》专题讲座。诸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语委主任俞越致欢迎辞。

  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语委副主任韩平代表省语委在会上讲话,他指出,我省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阶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总目标和重大任务,这是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新机遇,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两美浙江”的奋斗目标,对今后的语言文字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语委要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及时将语言文字工作重心从城市转向农村。

  他要求各地认真按照今年8月省语委、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学习本次店口镇现场会的经验做法,准确把握《语言文字规范化乡镇(街道)认定标准(试行)》,统筹规划,抓紧实施,分批分类地做好本地的试点和区域推进工作。

  他强调,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职,在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切实发挥好主导作用,把试点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科学规划、建立保障、务求实效。要把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目标,融入文明乡镇、年度考核之中,确保认识到位、制度到位、协同到位。

  他对在全省做好区域推进工作提出几点要求:凝聚共识,高度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推进工作;把握标准,精心准备十一个试点县的语言规范化试点工作;强化责任,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效;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精神。

  教育部语用司副司长彭兴颀专程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浙江实现语言文字工作重心从城市到农村的转移,率先启动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并取得成功试点表示充分肯定,相信浙江的语言文字事业必将取得又好又快的发展。

  据了解,到2014年底我省已全部完成国家一类、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基本完成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入新的历史窗口。为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落实《浙江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的实施意见》,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更广领域的普及,实现工作重心由城市向农村转移,省语委决定以农村区域推进为目标,以语言文字规范化乡镇(街道)创建为抓手,在2020年前,全面完成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任务。

  为扎实推进全省区域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浙江特色,走在全国先列,浙江省语委在2014年初启动试点工作,选择工作基础较好、具有乡镇代表性的诸暨市店口镇和天台县石梁镇开展试点工作。2014年12月,两个乡镇完成创建试点工作,通过了评估验收。召开试点工作现场会,目的是总结和推广诸暨市和店口镇的创建模式、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