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计划
下周,鄞州区石碶街道中心幼儿园将主体结顶,进入内外装修、设备安装阶段,五六月份可正式启用。“今年,村里和我家孩子一样需要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有很多,这个幼儿园真是解了我们家长的燃眉之急。”家住石碶街道建庄村的吴女士昨天说。
近年来,鄞州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2011年起实施的三年提升计划更是让学前教育发展驶上了快车道。在第一个三年提升计划的基础上,本着着力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好园的需求,近日,区教育局开始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计划,鄞州区将优化发展结构,扩大普惠性教育资源。建立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选择性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结构。据了解,目前,全区已形成以70所公办园为主干、87所普惠民办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格局。到2016年底,新建、扩建8所中心级、8所村级、10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改造和升级5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食堂和基本装备;撤并无证幼儿园。全区公办幼儿园和一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6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90%以上,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92%以上;省二级以上幼儿园达到90所以上,省一级幼儿园达到15所以上,创建全市有一定影响的优质品牌幼儿园3~5所。
实施公办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到2016年,所有中心幼儿园均应达到市四星级及以上标准。探索实行“老园带新园”的集团化办园模式,园龄超过3年的中心幼儿园和市四星级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在所在镇乡(街道)开设分园。
经费投入有保障。鄞州区财政将学前教育事业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体系,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包括一般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和基本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教师工资补助和社保经费补助、师训教研经费补助以及奖励在教学、科研和特色创建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幼儿园和个人等项目,幼儿园要按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3%的标准安排教师师训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