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由原来的月人均500元提高至月人均700元。目前,佛冈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津贴已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了前几个月的差额。
按公里数及工作年限划分津贴,提高津贴让乡村教师感到安慰
为进一步保障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边远地区长期从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2014年1月1日起,佛冈县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由原来每月人均500元提高至每月人均700元。
本次的实施方案也在原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三个调整,一是把农村学校与县城的距离分解成10—20公里、20—30公里、30—35公里和35公里以上4项;二是把在乡镇工作的工作年限合并成10年以下和10年以上两项;三是同步调整距离县城中心10公里及以上的石角镇农村边远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岗位津贴。而这个方案的实施也更能稳定山区、农村边远地区骨干教师队伍、促进边远学校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推进佛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上调县城岗位津贴就会取消
但凡下乡的老师,都有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哪怕是临时支教一年,也可以享受这个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但如果是农村的老师借用到县城,那上了县城后这个岗位津贴就会马上取消。
提高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是省教育厅的文件,这是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在乡村任教的老师,只要距离县城达到一定的公里数,然后再按乡村学校工作年限、教师岗位等进行津贴划分,即符合什么条件就享受什么标准。现在提高标准后,全县的平均数是706元,而根据这个标准,佛冈县教育局在11月份就已经把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兑现到各个乡村老师的工资里面,之前的差额也已经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