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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宪法教育 弘扬法治精神

李想2015年1月11日4分钟557 次阅读

  为纪念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我市举办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汕头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启动仪式暨校园法治文化展示活动,在汕头市私立广厦学校隆重举行。本次活动由市综治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主办,金平区教育局、区司法局承办,汕头市私立广厦学校协办。市人大副主任陈棉生、市司法局局长马翔、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依法治市办主任张胜光、团市委书记陈玩雪、市综治办副主任杨克明、市教育局纪委书记陈亦斌、市司法局副局长邱向丹等领导出席了今天的活动。参加活动的还有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代表、各区(县)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及金平区各中学师生代表100余人。

  启动仪式上,市人大副主任陈棉生同志向汕头市私立广厦学校、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汕头市广播电视大学、汕头市聿怀中学4家颁发了“汕头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牌匾,并对我市今后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意见,强调要认真领会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整合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共同参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扩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空间,带动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再上新台阶。仪式过后,私立广厦学校的师生通过法治皮影戏、法治灯谜擂台、法治主题班会、法治游戏等形式,为来宾们展示了丰富的校园法治文化。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拓展工作渠道。为构建青少年法律知识学习和实践交流的平台,在今年初,市综治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全面铺开市、区两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经过一系列考核评审,决定命名汕头市私立广厦学校、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汕头广播电视大学、汕头市聿怀中学4家单位为首批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接下来,我市将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积极创建更多批次的基地,各区(县)也将争取创建区一级的基地,拓宽基地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从而实现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常态化、实效化、持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