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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5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获得省级奖励

张海娟2015年1月12日2分钟287 次阅读

  葫芦岛市5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获得省级奖励

  2014年3月,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17号)相关要求,我市开展了2014年辽宁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推荐申报工作,通过征集遴选,最终推荐上报了10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

  2014年12月,省教育厅下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辽宁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遴选结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234号),公布了遴选结果。本次评审,全省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共报送了181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专家从中遴选出103项成果,并从中将38项成果推荐给2014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

  我市有5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获得省级奖励,其中前2项被推荐到国家参评。这5项成果分别是:1、兴城市教师进修学校张伟申报的《以校本教研为载体探索小学英语GLE高效课堂教学体系》2、葫芦岛92493部队机关幼儿园刘锦申报的《家园共育开展早期阅读教育策略的研究》3、兴城市南一小学申报的《艺术教育的实践与探索》4、葫芦岛市曙光小学李敬群申报的《绿色课堂教学模式的实践研究》5、龙港区西苑小学朱萍《综合实践活动课之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