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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举行合作签约仪式

汪希林2015年1月12日2分钟365 次阅读

  近日,我校法学院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合作签约仪式在博远楼305室举行。法学院党委书记谢维华、副院长马慧娟、佴澎,党委副书记朱睿参加签约仪式。

  双方达成共识,将促进学者之间的短期互相访问、学术会议及其他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学生长短期交换学习项目及研究生培养项目、交换学术资料等其他学术项目及学术活动。此次长短期交换生项目的具体目标是,建立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长短期互换计划,着力建设云南与上海交流法律课程体系。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位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自贸区,我校坐落于西南桥头堡紧邻东盟发展区,有着各自的区域优势。上海自贸区建设及云南桥头堡建设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是当今法学院研究中的全新课题。此次合作签约仪式的举行有利于双方加强学科建设和科研合作,在联合培养法律人才同时壮大师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