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教育局三项措施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1月6日,鹤壁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学习贯彻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旨在引导全市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
一是各县区、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处理办法》的重要意义,把师德建设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大师德教育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是要求各县区、各学校利用寒假前一个月时间,组织形式多样和扎实有效的学习活动,1月25日前后,举办全市中小学教师学习《处理办法》提高师德修养硬笔书法比赛和师德教育征文比赛,帮助教师统一认识,全面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和师德水平。
三是要求各县区、中小学校、教师培训机构把学习《处理办法》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特别是校本培训重要课程,列为师德教育的必修模块,集中开展讨论学习;将贯彻落实《处理办法》与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将师德师风建设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相结合,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晋升、评优、奖励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指标,既要保护、调动好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要真正落实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对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学校或主管教育部门的责任。
(鹤壁市教育局 董民全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