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督〔2015〕3号
由广州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花都区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广州市花都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并颁发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牌匾。希望花都区以此作为新的起点,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粤教督〔2015〕3号.tif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1月13日
粤教督〔2015〕3号
由广州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花都区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广州市花都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并颁发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牌匾。希望花都区以此作为新的起点,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粤教督〔2015〕3号.tif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