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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及重大项目与成果培育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李想2015年1月15日7分钟192 次阅读

  粤教科函[2015]3号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广东高校重大项目与成果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积极推进高校“四重”建设,2014年省教育厅结合“创新强校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展了各层次、各类型平台、项目和成果的遴选认定工作。经学校推荐、省教育厅组织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现将批准立项的2014年度项目(附件1~20)予以下达,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时开展有关项目的培育建设工作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遵循“高校创新强校工程”以及《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广东高校重大项目与成果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统筹安排落实有关项目资金,保障有关项目的顺利实施;督促项目承担人按照项目申请书开展培育建设工作,高质量地完成申请书中所提出的各项任务,达成相关目标;跟进并协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按照《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对各类平台和项目的抽检抽查工作,抽检抽查结果将作为各单位项目培育建设成效,列入“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因素。

  二、对部分项目的具体要求

  (一)高校工程中心

  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请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请各有关高校接此通知后,组织督促工程中心尽快组建本中心的技术委员会,并编制《广东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下简称《计划》,编制提纲请在教育厅科研处网站下载)。各工程中心要尽快召开本中心的技术委员会会议,对工程中心的总体任务、主要目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活动计划和方案进行论证。工程中心要根据技术委员会专家意见和建议,组织修改完善《计划》。工程中心技术委员会名单应向先省教育厅科研处报备。相关工作应在三个月内完成。修改后的《计划》(含技术委员会会议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处。联系人:田兴国、吴宝榆,联系电话:020-37628271、37627223。

  (二)人文社科国家级重大培育项目、省级重大项目

  人文社科国家级重大培育项目、省级重大项目管理请按照《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请各有关高校接此通知后,督促课题组尽快在三个月内完成开题工作。开题工作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开题方案和专家名单请提前向省教育厅科研处报备。联系人:黄黎露、梅淑宁,联系电话:020-37628271。

  其余平台和项目的具体管理要求,另文通知。

  附件:

  1. 国家级重点培育平台(自然科学类)立项名单

  2. 国家级重大培育项目(自然科学类)立项名单

  3. 国家级重大培育成果(自然科学类)立项名单

  4. 工程中心立项名单

  5. 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自然科学类)立项名单

  6. 省级重大项目(自然科学类)立项名单

  7. 创新团队项目(自然科学类)立项名单

  8. 省级重点提升平台(自然科学类)立项名单

  9. 特色创新项目(自然科学类)立项名单

  10. 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自然科学类)立项名单

  11. 国家级重点培育平台(人文社科类)立项名单

  12. 国家级重大培育项目(人文社科类)立项名单

  13. 国家级重大培育成果(人文社科类)立项名单

  14. 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人文社科类)立项名单

  15. 省级重大项目(人文社科类)立项名单

  16. 创新团队项目(人文社科类)立项名单

  17. 省级重点提升平台(人文社科类)立项名单

  18. 特色创新项目(人文社科类)立项名单

  19. 特色创新项目(教育科研类)立项名单

  20. 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人文社科类)立项名单

  2014年教育厅科研平台和项目立项名单(附件1~20).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