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三管齐下”打造民办教育高地
一、强领导,加大民办教育扶持力度。
加大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力度,成立民办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民办学校建设用地,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研究解决民办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2014年一大批社会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已投资7千多万的外国语中学和总投资近5千万外国语小学以及兰江幼儿园、诺亚舟香格里拉幼儿园等民办幼儿园均已投入使用。
二、强管理,提升民办教育整体水平。
按照政府统筹、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加强民办学校校长管理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民办学校校长任命管理的通知》,要求民办高中层次校长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学一级以上教师职务以及8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同时,健全教师流动机制和自主招聘制度,在民办学校任教的专职教师,其资格认定、职称评定、表彰奖励、业务培训等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2014年共有143名公办学校教职工在市内公办和民办学校之间有序流动,进一步提高民办学校教师教育管理、教学水平。
三、强举措,推进民办学前教育事业有序发展。
定期对全市幼儿园开展“十项安全大检查”,要求各幼儿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建立了市教育局、局督导室、局属教研室三级一体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及幼儿园督导评估标准,严格准入制度,强化对已审批幼儿园的年检制度。对全市所有幼儿园进行调查摸底,对办园条件差,布点不合理的幼儿园进行撤并和整治,已撤销或关停40所无证园。(兰溪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