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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做“减法” 权力寻租没空间

李想2015年1月25日9分钟771 次阅读

  高考加分政策推行多年以来,对引导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尤其为特长考生和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升学提供了一定优惠和保障。但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教育公平不断推进和高等教育不断发展,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现行高考加分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偏差,有的甚至出现严重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破坏了高考招生公平,损害了教育形象,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已势在必行。

  针对社会关注度高、问题较为突出的高考加分政策执行情况,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教育部等部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新政出台后,高考加分做了哪些“加减法”?如何推进政策平稳落地?为此,中国教育报记者采访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相关负责人、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宋承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戴作安、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熊俊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处长吴迟迟。

  减: 斩断损害公平“尾巴”

  记者:《意见》对现行的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规范,削减了不少加分项目,这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在新政策执行过程中,既要考虑之前政策的延续性和考生利益,又要兼顾地方差异,地方在执行时应如何实现高考加分调整工作的稳中有序呢?

  吴迟迟: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起就实行考试加分政策。加分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鼓励类加分,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一类是扶持类加分,是对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予以扶持。目前,全国性加分项目共11项,各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加起来有95项。

  近年来一些地方存在加分资格造假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高招公平公正。按照“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总体要求,这次改革对高考加分项目采取了“减项目,降分值”的措施。

  就全国加分项目而言,文件规定取消奥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突出者、重大体育比赛、国家二级运动员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占现行全国性加分项目的54.55%。文件突出问题导向,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集中的体育、艺术等特长加分问题,使人民群众增加对国家统一考试的信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熊俊钧:近年来,一些为了加分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招生录取工作流程,损害了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群众反映十分强烈。《意见》对加分政策进行大幅调整和严格规范,既是正面回应了社会关切,解决了群众最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也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从源头上铲除导致教育不公的因素。

  高校学生司相关负责人:《意见》指出,2015年1月1日起,取消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分别是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及两项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包括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两项)。

  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是这次改革的重点。一是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相关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二是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三是原来没有的加分项目,各省(区、市)不得新增。

  落实《意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主要有4个方面考虑:一是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科学合理地体现考生的相关特殊、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引导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纠正少数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倾向。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集中的体育、艺术等特长加分和地方性加分问题。三是促进公平公正,严格制定加分项目设立程序,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四是体现积极稳妥,从紧从严,有序衔接,平稳推进,确保实现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目标任务。

  吴迟迟:加分政策调整是根据客观形势的发展进行的调整,既要服从国家大局和高考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要求,又要考虑到政策延续性和考生利益,兼顾区域差异,才能使高考加分调整工作积极稳妥、平稳有序推进。

  为更好地衔接,以2015年1月1日为时间节点,对已获得和未获得相关资格的考生区别对待。《意见》规定:在2015年1月1日之后获得奥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突出者、重大体育比赛、国家二级运动员等6项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对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经获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高中在校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把决定权交给省(区、市),充分考虑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区域差异,体现因地制宜,平稳过渡。国家要求各省(区、市)可以根据省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稳妥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过渡。对确实需要过渡的省(区、市),国家也对相应加分项目的分值限制和相关管理进行规定,以确保加分资格真实可信。

  一是不得突破现行加分规定新增项目。二是对加分分值的上限定为不超过5分。三是对过渡期间加强资格认定和严格管理提出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体育部门要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进行复核复测,教育部门要按相关标准进行严格测试。四是严格制定加分项目设立程序。各省制定本地调整规范加分政策的实施方案,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审议,于2015年1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戴作安:地方性加分政策调整,必须充分考虑考生利益,考虑社会心理的接受程度,兼顾区域差异,平稳有序推进。对取消的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等项目,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已获得和未获得相关资格的考生区别对待。

  2015年以前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本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确有必要保留的按原有规定执行,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对2015年及以后取得有关奖励、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对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可在从严从紧、大幅减少的前提下,保留个别项目并鼓励逐步全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