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2013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严禁偏离试点定位进行恶性生源竞争;对试点高校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和准入退出机制,凡是政策执行不严格、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的,一律停止试点资格,并追究学校及有关人员责任。
2012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试点高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纳入本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2003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在部分高等学校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控制在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