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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数据抽样复核工作的通知

李想2015年1月26日4分钟636 次阅读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4〕30号)要求,我局定于2014年12月委托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对我市中小学校上报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数据进行抽样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样方法和复核对象

  (一)抽样方法。采用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各区、县级市抽取小学和完全中学各1所。教育部已于11月对南沙区、增城市中小学上报情况进行抽查复核,本次抽样复核不再安排。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复核对象。在被抽样学校中,以年级分层,每年级各抽2个班,保证每个年级男、女生各不少于40例。除因健康原因不能参加复核测试外,被抽中的班全体同学均须参加复核测试。

  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参加复核测试的情况是指:有心、肝、脾、肾、等主要脏器有病者;身体残缺、畸形者;或者急性病患者以及病后体力尚未恢复者;正处于月经期间的女生;已办理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者。

  二、复核测试内容和方法

  各年级复核测试项目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2。测试方法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2014年修订)》为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三、复核测试结果应用

  本次抽样复核是一次调研性工作,目的是了解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分析抽测数据与上报数据的差距,为做好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上报工作打基础。

  四、有关要求

  (一)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负责组织测试工作队伍,并在测试开始前进行测试人员培训;组织测试队伍到校进行测试,要求测试工作人员佩带统一证件上岗;做好测试过程的质量控制及现场医务监督;测试后的数据录入、统计和分析,形成测试结果报告。

  (二)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本地区被抽样学校的组织协调工作,对测试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三)被抽样学校负责准备并提供被抽样班级学生的名单;测试前做好学生的思想动员以及纪律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携带学生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备查;准备相关测试项目的场地和器材;指导学生做好测试前的准备运动。

  (四)在测试过程中,各方应互相支持配合,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测试任务,任何人不得对测试数据进行人为干预甚至修改,尽力保证数据的客观准确。

  附件:

  1. 抽样复核学校名单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项目

  3. 抽样复核测试流程

  广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