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中小学,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培训)中心: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粤教思函〔2014〕7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计划的实施与推进。同时,就第一批申报相关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第一批拟申报学校于2015年1月15日前按照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送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培训)中心。其中,区(县级市)教育局所辖学校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区(县级市)教育局审核并统一推荐,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推荐数量不超过3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有意申报者请直接将材料报送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培训)中心。
(二)市将组织专家对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推报至省,同时将指导各学校做好网上申报等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培训)中心联系人:曾琨玲,电话:86236061,邮箱:1025627795@qq.com。
特此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