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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理工学校在全国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取得佳绩

汪希林2015年1月29日2分钟291 次阅读

  在国家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举办的全国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烟台理工学校荣获全国“零犯罪学校”荣誉称号; 邓殿栩校长、曲京民书记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葛占华、徐浩燕、王旭亮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称号,安庆森、贾雯雁、张霞3名学生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知识竞赛优秀奖。

  烟台理工学校向来重视学生德育工作,并从2012年5月起申报了全国“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活动中,学校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创建工作作为深化推进“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全校学生整体素质的重要内容,依托青少年观护教育基地的优势,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法制宣讲队伍,强化法制阵地建设,开展普法教育系列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创建方案》中的每个阶段、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积极构筑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紧紧围绕全校学生普法教育、维权保护、安全自护、行为规范、犯罪预防等方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对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学校法制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