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
近日,从教育部获悉,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石家庄市等37个市(州)、县(区)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这是继2013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全文转发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之后,对我市特教改革发展工作的进一步肯定。
多年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给予优先保障和多项政策支持,实现了所辖县(市)均建有特教学校,并在职教园区新建了市特教学校;此外还明确了生均1万元公用经费和教师补贴标准。提高了残疾学生资助水平,逐步构建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为支撑、以送教上门和社区教育为补充的“四位一体”的特殊教育全纳工作服务体系。
我市将全面落实《石家庄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结合改革方案,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进一步探索特教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保障全市广大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