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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领导带队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李想2015年2月2日3分钟169 次阅读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局专门下发了《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穗教法规〔2014〕65号),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12月1日至2日,由局领导带队,连续2天内对越秀、南沙区、从化市等3个区(县级市)所属的16所中小学进行了暗访和突击检查。

  从暗访和突击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情况明显好转,校园周边食杂店、流动摊贩售卖“五毛”食品的现象明显减少,但仍有少数学校校园周边仍然存在类似问题,个别学生在上、放学时段,到校园周边食杂店购买食品。越秀区所属的农林下路小学、小北路小学、第十七中学、大南路小学等4所学校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食杂店(士多店)仍有类似食品在售卖;南沙区所属的南沙一中高中部、从化市所属的鳌头镇第二中心小学,在放学时段周边仍然发现有售卖熟食的流动摊贩。

  下一步,我局将举一反三,进一步采取措施,深化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联合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开展市属学校安保工作检查。认真排查梳理、及时整改消除校园安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内小卖部和食堂的安全监管力度。对各学校校园内的小卖部、商店开展清查、整治及清理,确保手续齐全、监管有力、安全放心,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关停;配合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联合监管,认真落实整改存在问题,积极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三是督促指导学校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指导各中小学、中职学校迅速组织食品安全专题班会、家长会,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督促学生自觉做到不买“三无”食品。四是督促指导各级各学校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举报机制。一旦发现售卖问题食品的现象,及时向城管、食药监管部门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