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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迎国家宪法日 做守法护法人

李想2015年2月2日3分钟730 次阅读

  在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12月2日,由肇庆市供电局主办,肇庆哲学学会承办,我校政法学院协办的主题为“以法制思维化解电网业务矛盾纠纷”的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肇庆市供电局、校党委宣传部、政法学院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肇庆市供电局副局长关飞在开幕词中指出,在“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以法治思维化解电网业务中的矛盾纠纷已成为必然趋势,企业要“知法于心,守法于行”,以法治企,为共创法治和谐社会而努力。

  供电局企管部负责人介绍了供电局的法治建设情况,表示供电局正在大力构建法治和谐企业,营造企业法治氛围,以促进法律工作和生产经营的有效融合。

  政法学院副院长祁建平概述了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强调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其他法律法规产生、实施的依据,应以宪法为核心构建法律体系,各方应努力营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化氛围和环境。

  与会专家围绕“线树矛盾”、钉子户、小区接管用电等与百姓生活相关的热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商讨以法治思维化解电网业务矛盾的途径与方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政法学院依据学科优势,积极开展并参与了普法宣传、法制研讨等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引导社会民众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促进社会法制环境的良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