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项目实施计划,我市2014年度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已进入结项考核阶段。现将提交结项考核资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方法
所有承担2014年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的单位均为本次结项考核单位(项目安排明细见附件5、6)。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项目自评工作并报送绩效评价材料。
为客观、真实地综合评价各项目绩效情况,我局委托广州市科技咨询中心负责2014年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结项考核的数据搜集、调查取样、组织专家评审及综合分析等工作。
二、考核实施流程
本次结项考核工作分4个步骤进行:
(一)结项考核培训。1月14日下午2:30-5:00,由市科技咨询中心在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3号楼4楼401会议室(地址:越秀区童心路西胜街42号),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和重点问题解读,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参加。
(二)项目绩效评价资料提交。区(县级市县)所属单位由区(县级市县)教育局收齐后统一报送,其他单位由各单位相关管理部门统一报送。
(三)结项考核专家评审。符合本通知资料报送要求的项目有资格接受结项评审。我局委托广州市科技咨询中心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绩效资料进行评价,并出具专家评价意见。专家评价意见和项目绩效资料归入相应项目档案备查。
(四)项目考核结果反馈及运用。
1.、对符合结项要求并通过绩效考核的项目,将由我局出具项目结项证书,作为从事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专业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承担项目的依据和证明。
2.、因客观情况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的项目,应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延期申请随同本次绩效资料逐级上报审批。经市教育局审批核同意延期的,出具延期同意书。在申请延期项目完成前,项目负责人不再承担新的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对因没有充分理由不未获申请延期批准的项目,按照绩效考核不通过处理。
3.、对绩效考核不通过的项目,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将通过适当方式追回项目经费,并取消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市科技教育项目立项资格。
4.、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绩效资料或拒不提交项目绩效资料,导致延误项目结项考核工作的,我局将视情建议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组织专项审计,并取消该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科技教育项目立项资格。
5.、我局将通过广州科普谷网站对结项考核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后,向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发放证书。
三、提交考核资料清单
(一)2014年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表(见附件2)。
(二)2014年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绩效资料汇编(见附件3)。
(三)项目合同书。
(四)往来公文、函件(指推动项目实施所发公文、公函或请示报告件,包括上级、同级及单位内部请示报告的相关文件资料)。
(五)项目实施佐证材料(证明项目实施的方案计划、记载活动组织过程的文字材料、媒体报道或场景照片等)。
(六)项目成效(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参与人数原始签到及统计、项目实施效果等数据及资料;2.、项目在各类竞赛中获奖情况有关资料;3.、项目产生社会、经济效益有关佐证材料;4.、完成的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书籍、著作、音像作品等成果材料;5.、参与科技调查、科学考察和科普探究成员提交的个人报告,包括图片、文字等;6.、参与区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作品登记;7、项目合同书约定绩效目标的其它报告和成果资料;8、项目实施满意度调查问卷)。
(七)经费开支进度证明(项目资助经费总额,到位日期,已开支总额,财务部门签章;发票凭证)。
(八)2014年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自评评分表。(见附件4)。
四、提交资料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提交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需提交纸质验收材料一式一份。
(二)对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的项目,在提交项目绩效材料的同时,须提交一份延期申请报告,注明延期原因、延迟完成时间、后续实施计划方案,并承诺保证按期完成后续工作。
(三)各单位项目结项考核资料,按本通知的归口报送渠道和要求,于2015年1月30日前提交至市教育局科研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
(四)结项考核培训回执(见附件1)请于2015年1月12日下午5:00前发送至邮箱729290217@qq.com,或传真至020-83575840。联系人:杨美华 陈杰华,电话:61106211 61106205。
附件:
1.结项考核培训回执及交通指引
2.2014年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表
3.2014年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绩效资料汇编
4.2014年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自评评分表
5.2014年市教育科普经费(第一批)安排明细表
6.2014年市教育科普经费(第二批)安排明细表
广州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