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有关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广东省高等学校与中小学校师资互聘“千人计划”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00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学校)主动协调对接有关高校(联系方式见附件2),必要时双方可组织召开师资互聘工作协调会,充分协商并按要求签订聘任协议。
二、请各单位(学校)将各参与互聘工作学校联系人及电话填入附件2,并于1月13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省教育厅。
三、请各单位按要求于1月15日前将接收和派出人员签订的聘任协议书复印件报送省教育厅,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省教育厅指定邮箱。
四、以上材料请同时抄送我局备案。
各有关单位应积极为派出和接收互聘人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师资互聘工作开展中的问题,可向我局或省教育厅反映。
广州市教育局联系人:高等教育处袁岸锋,电话:22083755,邮箱地址:373594653@qq.com;师资工作处王权,电话:22083815;
省教育厅联系方式见附件1。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广东省高等学校与中小学校师资互聘“千人计划”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00号)
2.广州市首轮师资互聘名单(含联系方式)
广州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