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赤峰市内七所普通高中建成“新学校发展联盟”
教育信息

赤峰市内七所普通高中建成“新学校发展联盟”

张海娟2015年2月4日5分钟479 次阅读

  赤峰市内七所普通高中建成“新学校发展联盟”

  2015年1月21日,赤峰市教育局召集赤峰市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和喀喇沁旗的七所普通高中校长在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座谈会由市教育局赵兰生副局长主持,共同商议建立赤峰市普通高中“新学校发展联盟”相关事宜。

  建立普通高中“新学校发展联盟”的构想最初由赤峰市教育局提出,得到了赤峰二中、赤峰四中、红旗中学松山分校、红旗中学新城分校、平煤高中和元宝山区一中的七位校长的积极响应。七位校长为该联盟的发起人,建立“新学校发展联盟”旨在为各盟员校建立一个资源共享、深度交流的沟通合作平台。

  “新学校发展联盟”将针对如何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如何应对新高考,如何深入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如何推进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何建立“读书-实践-写作”教育生活方式,如何改进对教师、学生的评价等诸领域展开广泛的交流和合作。通过建立一个紧密团结、共同发展的发展联盟,积极举办各种论坛,开展各种交流活动,最终达到联盟校之间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目标。

  座谈会上,七位校长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达成共建联盟的基本共识,并将于近期举行联盟成立仪式。

  联盟的议事机构为理事会,决策机构为常任理事会,常任理事由七位发起人担任。常任理事会每学期召开一次,议定的内容以“年度共识”形式通知各联盟校。“新学校发展联盟”设秘书处和秘书长,由各联盟校推一人担任秘书,由联盟常任理事会决定秘书长人选。市教育局设联盟办事处,工作联络员为基础教育二科郭树林老师、市教育教研中心金萍副主任。“新学校发展联盟”按照“年度共识”轮流组织主持“七校教育发展联盟”的教育活动,轮值学校校长即为联盟轮值主席。

  赵兰生副局长与大家深入探讨了联盟构建的意义和基本运作方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刘学民科长就联盟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合作交流及近期工作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

  座谈会上下发了《赤峰市普通高中“新学校发展联盟”期末联考有关要求的通知》,市教育教研中心许军主任、郭士荣副主任、金萍副主任、巴根那副主任和姜国俊副主任与七位联盟校长共同商讨了如何解决“新学校发展联盟”的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和统一考试质量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座谈会上,刘学民科长向七位联盟校长阐释了基础教育二科“一体两翼三评价”的工作思路和2015年即将开展的12项重点工作。

  赤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市教育教研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