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招生办荣获 “河北省教育考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下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河北省教育考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行唐县招生办荣获“河北省教育考试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行唐县招生办以办人民满意的国家教育考试为宗旨,坚持依法治考的原则,力促考风考纪和监考教师队伍建设,确保考生安全、考点安全、保密室安全,圆满完成了各项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一是构建良好的考试环境。在考场外,联系沟通县环保、交警、医药食品管理、公安等部门,为考生开辟绿色通道。考场上,要求监考教师对考生态度温和,严而不厉,确保考生饮食安全,住宿、考试环境安静,使考生发挥出最佳水平。
二是搭建咨询平台。建立中高考咨询服务站,公布两个咨询电话,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为考生和家长传授填报志愿技能,解答志愿填报疑难问题;建立成考自考报名办公室,逐人逐项讲解报考程序、专业设置、考籍管理办法等。
三是严把考风考纪。加大对考生的考前教育力度,签订《诚信应考承诺书》,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考风考纪教育。严把监考教师选聘关,选聘历年来三大类考试中取得监考资格、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年轻教师。严把考务工作人员培训关,两次召开全县考务工作人员培训会,根据《实施细则》进行全面培训和安排布置。
四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制定完善《关于中高考期间考试工作人员违规处理规定》,与各高中校长、各考点主考和各监考员派出学校校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加强规范管理,严格依法治考,确保各类考试工作公平、公正。(朱利 韩勇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