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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张海娟2015年2月9日4分钟717 次阅读

  太原理工大学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2月6日,我校第三届学术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迎西校区逸夫楼六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学术委员会委员35名,实到29名,4名特邀青年教师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副校长郭敏泰教授主持。

  本次会议就学校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奖励办法的修订进行了专题讨论,会议决定由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汇集委员观点,对相关办法的修订提出框架性意见,以确保奖励办法对我校的学科发展、教学、科研、人才引进和学术队伍建设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

  郭敏泰在讲话中指出,依照教育部学术委员会规程和太原理工大学章程的规定,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学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他强调这次会议是本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就学校重要学术事项进行的专题讨论,意义重大;在行使学术权力的过程中,要有全局意识,要站在全校的高度而不仅仅是某个学院、某个学科甚至个人的角度思考和处理问题;学术委员会委员要认真学习学术委员会章程,加强平时学习与调研,要有足够的学术判断力、科学精神与学术追求,在履职中要把握真问题、真成果、真人才。他强调学术委员会委员要充分认识奖励办法的导向作用,不讲空话套话,真正为学校政策制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每位参会委员及特邀代表都就学校目前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奖励办法在学校过程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存在的问题及如何修订等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教学和科研是学校最根本的两大职能,对教学和科研工作进行适当的奖励是必要和必须的,过去的奖励政策在学校教学和科研进步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也存在不尽合理和科学的地方,应对其进行适当修改,更好地发挥奖励的导向性作用。

  郭敏泰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委员们在会前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准备,发言触及了问题的本质和核心,有不少创新且具有可操作性观点;通过讨论就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奖励办法的修订形成了学科分类、成果分层次、对部分成果的奖励可考虑分阶段等导向性思路,可以作为制定相关政策的基础。郭敏泰主任还就会后进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还根据校长办公会意见,就人事处提出的学校拟引进博士工作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