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429名学生通过选拔培训参加“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
1月19日至今,我校429名参加“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寒假服务活动的学生已经陆续上岗,他们利用寒假返乡期间,到家庭所在地司法行政单位开展为期15天的志愿服务。活动旨在通过组织青年志愿者以社会实践的方式,深入基层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活动,为促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奉献智慧和力量,为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途径,实现“个人成长、教育成功、社会成效”目标的三合一。
2015年广西“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寒假服务活动以“青春飞扬,关爱未来”为主题,活动内容是组织志愿者到司法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开展为期15天的志愿服务。参与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帮扶帮教等专项服务活动。各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团委和安置帮教部门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志愿者到监所开展整理资料、法律服务、帮教谈话、心理咨询等服务活动。
我校团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招募选拔法律、心理、教育、管理、中文、社会学、刑法执行类等专业的学生429名,并通过网络进行初次培训,宣讲活动的目的意义,明确活动纪律要求。
1月19日至今,我校429名参加“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寒假服务活动的学生陆续上岗,他们迅速适应当地司法行政单位的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和工作节奏,对志愿服务工作充满期待。
服务于柳州市融安县板榄镇司法所的法学院学生李艳琼说,她已经上岗10天,工作主要是整理材料、指导上访人员、接听咨询电话和处理办公室事务。在服务期间,她认真查看资料,向工作人员学习处理事务的方法,受益很多。
软件学院14级软件班的李文服务于海角司法所,他的服务项目主要是法律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他说,这里的工作很多,服务期间感觉很充实,这里的工作人员给他很多指导。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14级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一班的黄春莹服务于钦州市钦南区南珠司法所。她说,钦州市钦南区2015年广西“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寒假服务活动于1月30日启动,钦南区司法局局长介绍了司法工作的性质,内容,取得的成效等,并对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活动提出希望。启动仪式结束后,还组织了志愿者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心理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