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基函〔2015〕1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院校,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粤府〔2012〕107号)精神,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为创建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和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奠定基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继续组织开展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申报工作。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主要包括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改革、广东省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的研究和实验项目及国际学生评估(PISA)三大项目。其中,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包括学前教育课程体系、中小学专题教育和地方课程体系整合研究项目及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实验园建设和特殊教育课程改革等实验项目;广东省基础教育质量提升项目主要包括学前教育相关政策策略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特殊教育评价体系、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研究项目及解决中小学热点难点问题、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改革和“医教结合”等实验项目;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是根据教育部要求我省参加国际学生评估项目测试,由省教育厅指定责任部门负责实施。各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求详见《申报指南》(见附件)。请各单位(学校、园)按照《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省教育厅联系人:冯婉燕,联系电话:020-37626932,37626729;
省财政厅联系人:林瑜,联系电话:020—83170427。
附件:
附件1:2015年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15年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项目申报指南.doc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