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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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李想2015年2月16日3分钟285 次阅读

  粤教规函〔2015〕3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财政局,各民办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全省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103号),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奖补范围

  (一)民办教育规模较大、地方财力相对薄弱、民办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地级以上市;

  (二)办学规范、发展基础较好的民办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项目。

  二、申报事项

  各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工作要求详见各具体项目的《申报指南》(见附件)。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由佛山市统一申报)教育局和各民办高职院校按照《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资料真实性把关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在2015年2月15日前通过广东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上报省教育厅,另纸质材料一式10份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本《通知》及附件可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网站以及广东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下载。

  省教育厅联系人:朱世森,联系电话:020-87304962。

  省财政厅联系人:张书苑,联系电话:020-83170373。

  附件:1.2015年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高职院校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doc

  2.2015年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doc

  3.2015年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地方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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