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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南山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新常态受好评

张海娟2015年3月4日3分钟181 次阅读

  烟台南山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新常态受好评

  为推广优质课程的经验,查找教学中的问题,稳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烟台南山学院出台《烟台南山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本办法自2014年春季学期试行以来,按照全面覆盖、尊重差异、分级管理、便于操作的原则,对全校校考课程和重点课程进行评价,受到了广大师生好评。

  根据办法,学校所有课程和所有在校学生都要参加评价,评价结果以学生收获调查(或课程实际通过率)为基础,各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做出最终结论,提高教学质量认定的客观性与权威性。鉴于我校专业类型比较多,专业差别比较大,无法制定全校统一的终评标准,办法规定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各自的课程特点完成这项工作。本办法的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级别。A级为校级“优质课程”(学生收获很大,专家评价高),C级为“不合格课程”(学生收获一般,专家也认为应该大力提高),A级与C级之间的“普通课程”为B级。

  教务处负责人介绍说,本办法规定的校考课程是指学校组织考核的课程,包括校内开设的通识教育类、专业教育类课、实践教育类等课程;重点课程是指教考分离的课程,包括由省教育厅、教育部等国家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统一组织考试的课程,如试点本科、专本通读的国考课程、英语四级、考研课程、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课程等。

  按照办法规定,进行评价时,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分管副院长为组长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政策,控制管理流程,调研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二级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各二级学院要健全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实施细则并确定最终评价结果,受理教师的复议申请。工作重点是推广A级课程的经验,整改C级课程。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负责所带班级学生的收获调查组织工作。在组织学生收获调查期间,辅导员要负责无效调查结果的查处,同时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干涉或外泄调查结果。(烟台南山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