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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十二中学获得“辽宁省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殊荣

张海娟2015年3月9日2分钟838 次阅读

  大连十二中学获得“辽宁省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殊荣

  近日,大连市第十二中学被辽宁省公安厅授予“辽宁省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殊荣。

  近年来,十二中学高度重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的原则,扎实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制度》、《处理紧急突发事件预案》等多项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并扎实落实对食堂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通道等重点安全项目和区域的每日责任区检查、每周全校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制度,在每学期初、学期末及遇到特殊天气时对学校水电线路、消防器材、安全通道等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学校还通过开展警校共建机制,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同时,十二中学还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班级黑板报、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十二中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扎实有效的落实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切实营造了一个“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的校园安全氛围,营造了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为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