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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五举措规范民办学前收费行为

张海娟2015年3月10日2分钟112 次阅读

  合阳县五举措规范民办学前收费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 合阳县教育局五项举措着力规范全县民办幼儿教育账务建设,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统一标准。公办幼儿园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民办幼儿园按照在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项目、类别和标准收费。

  二是规范运作。使用由镇中心小学配发的收费票据(一式三联),家长、幼儿园、中心小学各持一联,做到了明白收费,有效杜绝了随意收费的监管漏洞。

  三是公开公示。对收费项目及标准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达到公开,透明。

  四是完善机制。要求民办幼儿园设立会计机构,建立会计账簿,健全财务档案,规范财务核算行为,并在会上对账务处理进行了简短培训和要求。

  五是强化督查。各镇中心小学加强对辖区民办幼儿园的检查和督导,县教育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民办幼儿园建账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年终考核。

  (责任编辑:陈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