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三举措鼓励优秀人才在基层从教
针对教师队伍流失问题,富宁县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鼓励优秀人才在基层从教,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创新教师引进机制,质量进人。出台《富宁县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和《富宁县引进紧缺高中教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急需、紧缺高层次教师,财政一次性补助20万元以上住房补贴,并视成绩和贡献情况给予年度1万元的奖励,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其配偶、子女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采取推荐至相应的对口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调入等系列配套优惠政策。二是严格教师调流动管理,制度留人。出台《富宁县教师流动管理办法(试行)》,从流动程序和流动纪律上对教师流动进行规范。应考(聘)到该县工作未满3年的教师,不得提出跨乡(镇)和跨县调(流)动申请,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抽(借)调教师,确因特殊工作需要抽(借)调动教师或跟班学习,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县政府党组审批同意,且抽(借)调时间不得超过1年,跟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违反规定将取消评优资格并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三是建立教育激励机制,待遇稳人。出台《富宁县教育奖励办法(试行)》,并将年度奖励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设置高考质量奖、初中质量奖、职业教育奖、教育教学科研奖、名师名校长奖等十大类奖项,最高单项集体奖10万元,最高单项个人奖5万元;发放农村艰苦学校教师津贴补贴,根据艰苦程度划分为五类农村艰苦学校教师补贴标准,一类地区学校教师不享受,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地区每名教师每月分别享受30元、50元、80元、100元补贴;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项目,使农村中小学教师逐步居有定所、安心从教,逐步缩小城乡教师待遇差别。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400万元建成2所学校80套农村教师周转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