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挖掘毕业生中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激励作用,根据《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1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有正式学籍的2015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2015届毕业生总数的10%。
三、评选条件和程序
具体参见《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选办法》(《学生手册》(2014年版第129页)。
四、材料上报要求
各系于3月30日前,统一汇总后,将纸质版推荐审批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报学生处106办公室,汇总表电子档发邮箱:536520048@qq.com。
附件:1.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doc
2 .校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
学生处
2014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