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教育局五条措施指导和规范中职招生工作
日前,丹东市教育局针对当前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指导和规范各校招生工作。
一是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和新变化设置专业。支持和鼓励各校广泛联合相关部门和行业,积极探索设立养老服务类、健康服务类、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类等新型专业,扩大技能型人才培养范围;
二是根据不同层次人员学习需求灵活举办学习模式。设立全日制工学交替专业“委培班”、校企合作模式企业“命名班”、中高职联办“直通班”、高职升学“实验班”等;三是严格规范学籍注册工作。
对于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坚决不予注册学籍;未经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坚决不予办理转学手续;对未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及学校坚决不予发放放免学费等资金;四是严格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坚决杜绝招生学校虚假不实宣传、有意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坚决杜绝抢拉生源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发生,坚决查处有偿招生等违规行为;五是集中宣传职教办学成果。通过组织志愿服务开展便民服务参与大型活动,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各媒体广泛宣传,树立职业教育良好形象。
(丹东市教育局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