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四项举措推进学前教育发展
一是加快园舍投入。区财政对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工程建设按一、二、三类分别给予35%、45%、55%补助;其他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建设经费区财政按新建每班20万元、改造每班8万元补助;民办幼儿园建设根据规模给予一次性5至10万元的奖补,扶持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促进幼儿园提档升级,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
二是加大财政保障。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参照义务教育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水平由区财政予以全额保障,公办、城区民办、农村民办幼儿园自聘教师区财政每年分别给予8000元、4000元、6000元补助,骨干岗位自聘教师每人再增加5000元补助。提高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标准,从2015年起,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按照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50%同步调整,并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三是促进内涵发展。提升队伍素质,全区幼儿园教师教育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鼓励幼儿教师参加学历进修,新取得学前教育高学历的一次性奖励大专1500元、本科3000元、研究生5000元。努力提升保教质量,以深入贯彻实施《指南》为目标,促进幼儿园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努力新增省等级幼儿园3所,实现全区乡镇街道省等级中心幼儿园全覆盖。
四是优化网点布局。继续大力推进无证办园整治,总结去年专项整治经验,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整治力度,力争今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推进中心镇幼儿园和中心村幼儿园建设,今年力争完成6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和3个农村幼儿园的新建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