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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十一中学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张海娟2015年3月24日2分钟965 次阅读

  沈阳市第十一中学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日前,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沈阳市第十一中学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长期以来,该校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在营造育人环境、建设校园文化、打造品牌活动、发挥示范作用上下功夫;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营造全校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学校还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加强校风家风建设,不断创新内容和载体,改进方式和方法,使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充满生机活力。在学校130多门校本选修课程中,历史教研组开设的“中学生写家史”选修课程,深受学生欢迎和家长的认可,使学生在亲身追寻家人、家族、家国记忆的过程中逐渐培养锻炼了调查、学习、认知历史的能力和方法。另一方面,学生通过了解老辈人丰富的经历,家庭的跌宕变迁,在家庭故事中找到了爱、敬、诚、善的真谛,同时,培养了学生的人文素养和家国一体的民族情怀。

  (沈阳市教育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