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学校章程建设工作进度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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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学校章程建设工作进度表的通知

李想2015年3月25日2分钟179 次阅读

  粤教策办函〔2015〕9号

  省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小学:

  学校章程是《教育法》规定的学校设置的条件之一。为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通知》(粤教策[2014]7号)要求,加快我省推进“一校一章程”建设,省属中小学校要将学校章程在2015年4月底前报送省教育厅核准。

  章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各校要高度重视,尽早行动,精心组织。学校一把手要负总责,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严格章程制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我厅将对各校章程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的依据。

  请各校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本校章程建设工作进度表(附件)报送我厅政策法规处,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 fgc1312@163.com。

  省教育厅联系人:陈遵、陈兵;联系电话:020-37626593;传真:020-37626684。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