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策办函〔2015〕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根据2015年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办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的通知》(粤教策〔2014〕7号)和《关于加强民办中小学章程建设的通知》(粤教策〔2015〕2号)等文件要求,到2015年底,全省中小学50%以上要完成学校章程核准;到2016年底,完成所有学校章程核准,实现“一校一章程”目标。
为确保按时完成“一校一章程”工作任务,高中阶段学校和5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务必于2015年底前完成章程建设工作。各地要按照中小学校章程核准权限,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年度制定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推进计划和时间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本市章程建设工作推进计划表(附件),报送我厅政策法规处,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 fgc1312@163.com。
我厅将按季度对全省各地中小学章程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陈遵、陈兵;联系电话:020-37626593;传真:020-37626684。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