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思函〔2015〕1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工作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思函〔2014〕79号)精神,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工作创新项目申报、评审工作。至申报截止日期,共收到844项课题申报,47项创新项目申报。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评审专家组客观、公正的匿名网络评审,共评选出立项课题103项,其中重点课题34项,一般课题69项;评选出工作创新项目45项。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正式立项并就做好立项课题管理和研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有关高校要为课题研究工作提供条件保障,并按《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协助做好有关课题的管理工作,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保质完成研究工作。
二、各立项课题负责人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期开展研究。课题研究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研究成果既要有理论价值,又要有实践推广和应用价值。工作创新项目要注重时效性,提倡以研究咨询报告作为成果形式。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2017年2月10日前结项;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2016年2月10日前结项,工作创新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2016年2月10日前结项。不按时结项者,不得继续申报新课题的立项。因研究未能完成的,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结项,1年后仍未结项的,依照规定撤销课题。
三、结项时课题类请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结项报告书》、项目类请填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交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同时提交项目成果(各一式三份)。
联系人:周中桅,电话:020-37627462,020-37628205(传真),E-mail:gdgxszk@163.com。
附件:
1. 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工作创新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1-4.doc
2. 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结项报告书
3.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
4. 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广东省教育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