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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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李想2015年3月31日5分钟721 次阅读

  粤教高函〔2015〕16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8号,附件1),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15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工作要求   (一)拟2015年招收普通或成人专科的高校(含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高职院校和成人高校),均应于3月10日前,登录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完成2015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   (二)各校用户名与2014年相同,初始密码为000000,请各校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需要申领密码的学校,于2015年1月28日前将学校专业设置工作联系人姓名、手机、电子邮箱发至zhqimin@163.com。   (三)2015年暂停目录外未批新增专业的申报。专业目录(含已批目录外专业)见附件2。   (四)各校申请的目录内非国控专业,省教育厅将不再备案,直接汇总上报教育部。   二、国控专业申报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拟增设高职医学及相关类、药学类、公安类专业的,须分别征得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省公安厅同意后,再通过平台申报。增设医学类专业须同时符合《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附件6)相关规定。   (二)各校不得举办初中起点五年制临床医学类专业。   (三)各校如拟增设教育类专业,应于2015年2月25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将人才需求调研报告、《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附件4)、《高等职业学校增设教育类专业申报表》(附件5)报至省教育厅。其中,市县属院校应提交所在地教育局批复同意文件。   三、材料要求   各校应于2015年3月10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将以下材料一式1份报送到省教育厅高教处,并将电子版发至zhqimin@163.com。材料清单:1.正式公文;2.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设置情况表(附件3);3.国控专业相关材料,含省级相关行政部门批复同意文件、人才需求调研报告、《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附件4)、《高等职业学校增设教育类专业申报表》(附件5)。逾期不予受理。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在省教育厅网站或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信息网查阅下载。   附件:1.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含目录外专业)   3.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设置情况表   4.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5.高等职业学校增设教育类专业申报表   6.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