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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李想2015年4月1日12分钟795 次阅读

  1.大力加强德育工作。研究出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意见》《关于推进学校德育实践育人一体化的意见》,召开全省德育工作会议。构建实践育人共同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学校德育工作品牌宣传力度。开展“传承民族魂 共筑中国梦”学生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做好全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示范点培养提升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2.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实施省第二期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出台扶持和认定普惠性幼儿园指导意见,扩大全省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制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保障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推动规划、建设、移交等有关工作有效落实。启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和实验幼儿园申报工作,加强幼儿园保教指导,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科学规划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资源配置,力争年底前实现全省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全覆盖。印发《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的意见》。制定《基础教育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改革实验项目管理,启动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实验项目。按照“全面改薄”项目规划推进项目进度,做好后期管理和落实检查。开展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建设和管理研究,及探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小班化教学实验。加强现代化学校建设,促进内涵发展。按照世行贷款项目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广东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按照新修订的《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管理办法》开展地方课程教材审定工作。建设基础教育信息管理平台。

  4.推动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协调发展。推进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抓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尤其是中职招生及珠三角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初中毕业生“转移招生”工作,优化普职比例和区域布局结构,提高协调发展水平。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薄弱学校改造提升、有条件的县域中职学校转型发展及做大做强等工作。出台并实施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启动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及公布试点,深入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做好内地民族班办班工作。

  5.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制定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实施方案及推进工作台账,建立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出台《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广东模式”培育与推广。出台我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实施意见,深入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继续做好中高职衔接和高职本科协同育人工作。加强中职教育教学合格评价制度建设,促进优质化内涵式发展。进一步推动省职教基地(清远)建设,指导培育广州、东莞、佛山等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并推广其成功经验,推进珠三角及粤东西北城区“五位一体”综合实训中心建设。指导县域中职学校向“四位一体”职教中心转型发展提升建设。指导省属职业院校做好中高职一体化发展改革试点,落实资金和政策支持。启动中职和高校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组织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参加全国竞赛。

  6.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继续推进“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加强调研、指导和考核,以及相关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的修订完善,改革和加强省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教育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全面推进高校学分制管理改革,创新学校人才培养机制,继续深化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全面启动本科高校审核评估,修订《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继续加强高校“四重”建设。深入实施广东省“2011计划”,制订我省协同创新平台建设规划,组织召开协同创新工作推进会议,大力推进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我省学位授权体系,推进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试点改革。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继续实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立和完善学位授权学科定期评估和学位论文抽查制度。加大科研评价改革推进力度,改革完善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及项目管理办法。继续实施高校重点平台跃升计划和重大项目培育计划。开展高校新型智库建设。

  7.推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教育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关贯彻意见。完善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办法和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加强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治理结构。

  8.创新发展继续教育。继续加大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力度,促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制定出台创新发展社区教育指导意见。抓好以佛山为试点的省市共建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加大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推进力度,启动省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规范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管理。推进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启动老年教育规划研制工作。

  9.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举办第九届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和第十四届省运动会学校体育组比赛。印发《广东省校园足球实施意见》,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推动《广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各项措施实施。制定《广东省学校学生军训工作实施办法》。

  10.做好艺术教育工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组织好“广东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开展全省艺术教育课堂教学检查。继续做好2015年“社会主义新农村舞蹈教室”建设。加强我省“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试验工作。

  11.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召开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继续开展好“雏鹰行动”,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全程化政策宣传。加强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活动平台建设,做好面向2015届毕业生供需见面活动。以创建我省第一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为契机,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工作。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12.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积极控防学校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中小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工作,推进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的改善,加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

  13.继续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实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100%达到B级或B级以上的目标,并逐步提高A级食堂比例。研究制定《广东省高校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学校食堂饭菜基本种类和定价标准》《广东省学生装(校服)着装规范》。做好中小学校服和学生床上用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创建40所节约型示范高校,深入推进“两型校园”建设。继续做好师生住房保障及高校医疗保健等工作。

  14.实施教育装备提升计划。开展“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达标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装备标准化、均衡化。推进中小学创新(探究)实验室建设。启动中小学“智慧课室”建设,加强图书馆(室)信息化建设,提升教育装备信息化水平。开展教师实验操作与创新技能竞赛,加强实验教师(实验室管理员)和图书馆(室)管理员培训,提升教育装备应用能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育装备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升中小学教育装备质量。

  15.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支持成立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实现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验收率100%。推动各地级市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织开展广东省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等有关活动。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高校建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