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并经组织专家评审、报领导批准,现将2014年度中小学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强师工程)项目拟立项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自3月9日至3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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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强师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强师工程)立项公示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