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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接轨“乡村教师计划”促进渔农村教育均衡

张海娟2015年4月8日2分钟244 次阅读

  舟山市普陀区接轨“乡村教师计划”促进渔农村教育均衡

  一是盘活师资。1997年起普陀区探索教师支教政策,1997年—2013年已有299名教师进行支教轮岗。2014年出台《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涉及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深水区,实现教师“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2014学年首批共93名教师从城区学校交流到渔农村学校。

  二是并弱扩强。2009年至今,投入资金6730万元,新、扩建校舍面积18000余平米,撤并渔农村部分薄弱学校,建成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各校均达到省标准化学校要求;完成薄弱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从2014学年起,虾峙、桃花两校初中部分别划归沈家门一初和东港中学管理,促进了教育均衡,提升了教育质量。

  三是提高待遇。规定义教段海岛教师每人每月可享受250元海岛津贴及150元—400元不等的“农教补贴”,渔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总体高于城区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并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和区市级学科带头人评选上向海岛一线教师倾斜;支教教师每年享受2000-3000元不等的支教经费补助,2012年-2014年,共发放支教教师专项补助经费近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