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机制,要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落实好五项具体任务。
一是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中的骨干作用;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人生导师作用,真正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发挥教职员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作用,实现全员育人,不做局外人,不当旁观者。要注重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的考核机制,从政治、业务、纪律、作风四个方面制定详细的量化标准,严格标准,严格考核,做到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统一。
二是形成高效运行体制。要建立宣传思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党委宣传部门牵头,适时召开宣传思想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综合分析教师和学生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掌握舆情信息和思想动态。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运行体系,将学校的广播电视、校报学报、校园网络、学生社团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均纳入宣传部门的管理范围,形成高效运行机制,真正做到宣传思想工作任务与教学科研任务一同下达,政策措施一同研究,检查考核一同实施,评估验收一同进行。校内有关部门明确职责范围,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制定量化的具体工作措施,可以在大学生社会实践、贫困资助、指导就业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营造氛围,切实把宣传思想工作的要求落实到各自的工作中去。
三是不断完善保障机制。要将宣传思想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形成与之相配套的运行制度。要加大对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投入力度,落实宣传思想工作人员的待遇、职级、职称等事项。要重视宣传思想工作的硬件建设,在办公场地、设备等方面积极创造良好条件,实现宣传思想工作手段的现代化,为顺利开展宣传思想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四是构建考核评估体系。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和竞争机制,完善近期效益和远期效益、个体效益和群体效益、有形和无形、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统一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综合评估机制。评估机制的改进应把各部门、各院系和个人的自我监督、自我检查、自我评估,与学校领导、管理部门、专家组、群众及其代表的监督、检查、评估相结合,确保宣传思想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是落实相关规章制度。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招生、学籍管理、本科专业课程设置、就业,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奖学金评定、发放及管理办法,教育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师资管理、人事管理,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有关学位授予等涉及高等教育全局性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实施办法等已经比较全面和完善,但是实际落实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执行不力,缺乏监督;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相关的法规规章还有待完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教育的最本质的要求就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教的第一要义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目前,重点是落实《普通高校理事会规程(试行)》,加快大学章程的制定和核准,以及与之相配套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教师职称评聘办法等修订完善,形成权责分明、关系协调、制度完善、管理科学的管理体系。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及高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必将会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