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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公布首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

张海娟2015年4月10日4分钟230 次阅读

  浙江省政府公布首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

  4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我省第一批重点建设高校名单,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榜上有名。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提升我省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根据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省政府于2014年10月出台《关于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按照“政府主导、高校自主;分类发展、重点突破;注重实效、动态调整”的原则,“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优势特色学科发展,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际合作与交流水平为主要内容,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管理,统筹规划,强化绩效考核,重点建设,以点带面,加快推进我省高等教育整体发展。

  “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面向省属及地方属普通高校,按综合发展型和特色发展型两类申报,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个别特色鲜明、实力突出、发展强劲的高校可放宽至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重点建设高校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滚动建设,第一批计划遴选产生不超过5所。

  根据《意见》,计划到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列全国省(市、区)前6位;全省高校在全国的影响力显著增强,若干所高校在全国同层次、同类型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省属高校有20个以上的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10%,100个以上的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 。高层次人才增量列全国前5位,若干教学科研团队在国内有一定的知名度。高等教育与区域发展的匹配度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的体制机制优势与制度创新力保持全国领先地位。高等教育错位发展、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国际化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

  据悉,省教育厅根据《意见》制定了申报工作细则,共有16所高校提交申报材料,经过材料公示,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上报省政府审核,产生了首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

  省政府要求,列入第一批省重点建设的高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制订发展规划(2015—2020年)。省教育厅每年向省政府报告各重点建设高校发展情况。同时,省政府组织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以3年为一个周期开展一次考核和评价,剔除工作推进不力高校并择优确定递补建设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