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粤府办〔2014〕36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分配了201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课本费补助资金。现按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资金分配安排情况予以公布,详见《201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下达表》和《2015学年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下达表》。
附件:1.
2015学年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下达表.pdf
2.
201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下达表.pdf
广东省教育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