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进一步简化手续方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
日前,青岛市人社局、教育局、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青岛市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毕业生办理就业和落户手续将更加便捷,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来青就业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
一是调整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权限。师范类毕业生到青岛市属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青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青岛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办理;师范类毕业生到各区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区市教育(体)局办理;师范类毕业生出青岛就业的,不需再到青岛市教育局办理同意改派意见函,其就业手续由新用人单位所属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二是调整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落户手续。派遣期内在本市落实用人单位且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的师范类毕业生,不需到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落户通知书,直接持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或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青岛生源未就业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派遣到用人单位且一直在派遣单位工作的超出派遣期的师范类毕业生仍需到市或区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落户通知书,之后到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
三是进一步放宽了外地生源专科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黄岛区落户条件。 (青岛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