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牢固树立五个意识推动教育改革迈出新步伐
2015年是鄂托克旗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围绕育德强能重点工作,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加快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牢固树立五个意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一是树立校园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树立“安全为天”的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坚决做到思想认识、安全措施、责任落实、检查整改、教育防范五到位。单位负责人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进学校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学校治安管理,不断加大安全工作自查、督查、明察暗访力度,把好校园安全“第一关”,坚决杜绝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发挥法制副校长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工作,上好开学第一天的安全课与法制课。实施值周领导跟餐制度,严把食品入口关,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是树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公平意识。健全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扩大实施范围,采取多种形式探索建立适合鄂托克旗本土实际的教师交流方式。全面实施“阳光分班”政策,破解择校、择师、择班难题。强化中小学责任督学职能,配齐幼儿园责任督学,深入开展挂牌督教督管工作。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力争完成教育城域网二、三期建设工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指标》的要求,继续加大教师培训力度。
三是树立教育和谐发展的廉洁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委主体责任,做到“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各负其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分解意见和考核细则要求,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进一步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内容,不断增强全旗广大教育工作者廉洁从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是树立以育德强能为主题的管理意识。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未成年人教育的全过程。深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实施“爱我鄂尔多斯”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室”和“温馨教室”建设,切实抓好“学生成长德育导师制”的落实,着力提升师生综合素质和创新实践能力。坚持将体育锻炼作为青少年成长成才和幸福生活的根基。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五是树立导学型高效课堂建设的大局意识。继续开展“导学型”高效课堂课改实验,加快推进全旗中小学课堂教学转型构建步伐,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探索建立美育教育评价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减负落实制度、监测制度和公告制度,适时向社会公开,形成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工作新格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教育引导学生注重修身立德、全面发展。创新贫困学生帮扶机制,加快学生资助服务平台建设,做到专人负责、定时走访,打造人性化、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辍学。健全完善各类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分级发布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