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概念证明中心是一种在大学之内运行,并促进大学科研成果商业化的组织机构,通过提供种子资金、商业顾问、创业教育对成果转化活动进行个性化支持,例如开发和证明商业概念、确定合适的目标市场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等。
1998年,弗农·艾勒斯曾提出,美国联邦政府资助的基础研究与企业进行的产品开发之间存在一条“死亡之谷”。因为大学与企业的本质不同,所以大学和企业在技术发展和推销阶段信息、动机的不对称以及科学、技术和商业企业之间存在的制度距离,构成了大学研究成果走向市场的障碍。如果从20世纪80年代颁布的《拜杜法案》算起,美国已在这一领域作出了突破性进展,如成立大学科技转化办公室(TTO)、孵化器(截至到2006年已成立1250个商业孵化器,其中2/3建立在大学校内)和科学园等。这些努力与举措直接促成了美国在全球科技创新领域的领先地位。
与其他国家相比,美国大学的科技成果转化确实比较成功,但转化率仍然较低,近75%的发明专利从来没有得以商业化,例如,2008年斯坦福大学科技许可办公室收到400项专利申请,获批的200项专利中只有100项被商业性转化。再者,大学的科技转化办公室近年来出现受人诟病的诸种弊端,譬如,资金实力和该办公室员工市场远见跟不上科研创新的步伐等。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研究型大学开始成立概念证明中心这一新的组织模式,试图以此提高大学科研成果商业化能力,跨越“死亡之谷”。
2011年3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宣称把创建概念证明中心作为投资“i6绿色挑战计划”的主要渠道,促进清洁能源创新和经济繁荣发展。美国商务部经济发展局(EDA)也声称,概念证明中心旨在加速绿色科技的发展以增强国家竞争力,力挽美国经济复苏。同年9月,经济发展局投资1200万美元给6个大学下属的概念证明中心以应对挑战竞争,并在2012年再次给7个新成立的概念证明中心各拨款100万美元。经济发展局于2014年扩大了“i6绿色挑战计划”的投资,其中包括给已有的概念证明中心各投资50万美元,促进商业化中心关注后期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