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并非单纯的“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同时也是地方“自下而上”的实际需求。据一项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已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各种方式成立了省级监测评估机构,重庆、浙江等地甚至已经连续多年开展了面向本省市的监测工作,并将监测结果作为政策调整和教育教学诊断的重要依据。同时,各地也纷纷委托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关于教育质量监测的技术与方法培训,并通过增设人员编制、招纳有统计测量学专业背景的人员、设立工作专项等多种方式加强本区域的教育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由此可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意义和价值已被大家广泛接受,以教育质量监测为工作抓手、促进各项教育改革的深入和教育质量的提升已成为各地教育部门的共同需求。
此外,前面几年的教育质量试点监测也一改以往评价者与被评价者“相互对立、相互提防”的关系,明确监测的目的是“诊断、指导、提高”,双方以协商、合作的态度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每年试点监测结束后,监测中心都会给各样本省、各样本县提供一份本区域的监测结果反馈报告(也被称之为“教育质量体检报告”),甚至委派相关专家前往各个样本地区,进行“一对一”、“背靠背”的 监测结果解读。这样的做法得到了各地的高度肯定,部分地区已经将监测结果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培训工作之中,提高了各项工作的针对性。
短短数年,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完成了发达国家数十年才能完成的建设任务,体现了突出的中国特色和创新。我们相信,随着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正式建立以后,质量监测工作必将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亿万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