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资讯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教育强区督导验收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省级督导评估的公示
教育信息

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教育强区督导验收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省级督导评估的公示

李想2015年4月19日2分钟479 次阅读

  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试行)和《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粤教督函〔2014〕13号)的规定,现将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教育强区督导验收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省级督导评估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从4月16日至4月22日。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传真、电子邮件) 020-37626849;sdds37626849@126.com。个人来电、来件请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前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茂名高新区申报教育强区自评报告.doc   茂名高新区申报教育强区验收方案.doc   茂名申报高新区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区自评分说明.doc   茂名高新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自评报告.doc   茂名高新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县督导评估方案.doc